/* */ SLA服务协议

山东众志云主机服务协议

本服务协议是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山东众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云主机服务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并共同遵守本服务合同。

1.服务范围及内容

1.1 乙方提供的云主机服务满足以下云主机服务合同的条款约定。云主机是依托泰安市云计算中心IaaS平台,整合了计算、存储与网络资源等IT基础设施能力,支持弹性扩容,提供基于云计算模式的按需使用和按需付费能力的资源服务。与云主机相关的服务条款请见以下内容。

1.2 本服务合同中的“服务”指:乙方为甲方提供泰安市云计算中心网站(www.tacloud.net)上所展示的云主机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虚拟数据中心自助申请和分发、云主机自助申请和分发、云硬盘自助申请、数据安全保障、自动故障恢复、防网络攻击等,并以甲方申请而乙方实际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订单为准。

2.费用及支付

2.1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云主机服务,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资源按时向乙方交纳服务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详细服务订单(见附件二)及资费说明。

2.2 付款方式和时间:采用预付费方式。在本服务合同签订并生效,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技术服务费发票(为6%增值税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2周内,甲方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云主机服务费用。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及账户信息如下:
乙方单位:山东众志电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泰安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232517527082

2.3 服务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愿意继续合作的,在本服务期满前15天内,双方续签服务合同。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技术服务费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含详细服务订单)给甲方,甲方需在服务期满前5天内将续费款支付给乙方,以保证服务得以继续进行。如续费时乙方对云主机产品体系、资费进行调整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产品体系、资费执行。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本协议执行期间,云主机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云主机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3.1.2 甲方利用云主机运行以________为主的业务系统,乙方向甲方提供操作系统(如Windows、Centos等)等软件的,乙方保证该等软件的提供和使用不违反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但是,乙方并不是该等软件的技术提供或服务方,不承担由于该等软件所导致的一切技术问题及由此引发的责任或损失。涉及乙方提供的第三方软件许可使用的,甲方同意遵守相关的许可协议的约束;甲方自行解决云主机上所需要的非乙方提供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并负责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甲方不应在云主机上安装、使用盗版软件。因甲方所购买和使用的非乙方软件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和纠纷,与乙方无关,均由甲方自行解决,如因此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乙方自行处理。

3.1.3 甲方自行承担云主机上非乙方提供所有软件的运维、管理工作,升级操作系统可能会造成宕机等不良影响,请甲方把握风险、谨慎操作,并对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3.1.4 甲方对进入和管理云主机上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1.5 甲方应向乙方书面递交甲方执行本服务合同的联系人和所有管理甲方业务系统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3.1.6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若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应获得该有关的许可或批准。若甲方在云主机上部署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必须办理非经营性网站备案,保证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并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更新信息;若网站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还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取得经营性网站许可证;若甲方提供BBS等电子公告服务的,应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备案或获得相应批准;若甲方经营互联网游戏网站的,应依法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若甲方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

3.1.7 数据备份系甲方的义务和责任。虽然泰安市云计算中心具备较高的可靠性,具有一定的备份机制(如用户创建虚拟机快照),但并不意味着数据备份是乙方的义务。乙方不保证完全备份甲方数据,亦不对甲方数据备份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甲方应及时进行数据备份。

3.1.8 甲方承诺,不进行如下行为:

(1)非乙方许可,将所购买的资源产品再次转租与他人;
(2)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下载、存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信息;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3)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钓鱼,黑客,网络诈骗,网站或空间中含有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马、恶意代码,及通过虚拟服务器对其他网站、服务器进行涉嫌攻击行为如扫描、嗅探、ARp欺骗、DOS 等);
(4)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SPAM):利用资源产品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
(5)危害乙方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服务合同条款的其他行为。

3.1.9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缴纳本服务合同约定的费用。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应按照服务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3.2.2 乙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硬件和软件的运维工作,如云主机硬件、云主机操作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3.2.3 乙方将消除甲方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3.2.4 乙方通过服务门户QQ、邮箱、电话等多种方式为甲方提供7天×8小时的服务支持;乙方通过服务电话热线为付费用户提供7天×24小时技术保障服务,用以解决甲方使用云主机过程中的问题。

3.2.5 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2.6 如服务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优先协调各方资源处理解决,不推卸、推诿。
3.2.7 如乙方发现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甲方提出质疑或投诉,乙方将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并出具证明材料,如甲方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或逾期未能反馈的,乙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处理措施。因甲方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正确而致使未能联系到甲方的,亦视为甲方逾期未能反馈。
3.2.8 乙方在进行机房整顿、扩容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乙方数据中心发展要求需要变更数据中心服务器地点的,乙方在进行上述操作前10个工作日内提前通知甲方,但保证给甲方提供的网络及服务品质不低于原有机房的标准。

4.甲方数据的保存、销毁与迁移

4.1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或者行政、司法机构的要求,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提供数据审查;
4.2 除法定及甲乙另行约定外,自本服务合同期满或因任何原因导致本服务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起的7日内,乙方应继续存储甲方的应用和内容数据,逾期将不再保留甲方数据,甲方需自行承担其数据被销毁后引发的一切后果。
4.3 在甲方要求删除其应用和内容数据时,乙方将使用软件技术对数据文件进行覆盖写,保证已删除数据不能通过软件方式恢复其原有数据;在设备弃置、转售前,乙方将采取低级格式化操作彻底删除甲方所有数据,并无法复原;硬盘报废时将消磁或物理销毁。
4.4 乙方承诺甲方启用或弃用云服务时将配合甲方完成虚拟机镜像等类型数据的迁入和迁出。乙方将提供raw、qcow2格式的文件导入导出。乙方在甲方迁入迁出时提供相应的工具和技术手段,与甲方现有的数据格式保持最大的兼容性。

5.服务期限与终止

5.1 本服务合同自云主机交付之日起计算,即______开始,到_______结束。
5.2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5.2.1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5.2.2 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出终止服务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因甲方使用后不满意或因乙方不再提供服务的,乙方将甲方未消耗余额返还;
5.2.3 甲方违反本服务合同条款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或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等,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6.违约责任

6.1 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该例行维护计划将以书面、邮件等方式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客户;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甲方云主机访问速度下降。
6.2 在履行本服务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6.3 甲方未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甲方应以逾期付款金额为基数按每天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经乙方书面通知催促后超过30日,甲方仍未补交欠费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和留置甲方所使用的云主机。另外乙方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剩余欠款及违约金。
6.4 除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和甲方原因外,乙方保证服务可用性在99.9%以上,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和甲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不属于乙方违约。如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标准,乙方承诺对甲方进行违约赔偿:若服务周期未满一个月,则仅记录服务不可用时间,不做赔偿;若云主机服务可用性小于99.9%且大于99%,即不可用时间大于60*24*30*(1-99.9%)=43.2分钟,但小于60*24*30*(1-99%)=432分钟(7.2小时),甲方可获得的服务补偿时长为24小时;若云主机服务可用性小于99%,即不可用时间大于 60*24*30*(1-99%)=432分钟(7.2小时),甲方可获得的服务补偿时长为720小时。甲方获得的服务补偿时间最高不超过一个月服务周期。

7.保密

7.1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服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技术、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2 保密责任不因本协议的无效、提前终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8.知识产权

8.1 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或第三方所有。除乙方或第三方明示同意外,乙方承认甲方存放在云主机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允许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原因,造成服务的正常工作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
9.2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络阻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10.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因履行本服务合同或与本服务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发生争议协商未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本服务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争议未解决前,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11.通知及其他

11.1 服务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实际收到”系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1.2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
11.3 附件为本服务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服务合同连同其附件将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有云主机服务的全部约定,并取代任何双方之前就与本协议有关事项达成的约定。若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11.4 本服务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传真件无效。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或服务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2.服务合同签署地: 泰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山东众志电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13.附件

13.1 附件一:云主机服务定义及用户承诺

13.1.1可用性定义

可用性是给定的时间间隔(按照山东众志的服务周期设为每个自然月)内,服务不间断运行的衡量指标,即每月实际可用时间/(实际可用时间+不可用时间+计划停机维护时间)。在本服务中,可用性衡量的服务单元是云主机,包括该用户账户下所有云主机本身及其存储。

13.1.2不可用状态定义

任意工作状态的云主机无法正常使用。

注:工作状态是指云主机未处于关闭、挂起、删除中等无法服务状态。

13.1.3数据存储的持久性

数据存储持久性是指甲方服务期内数据保持存储状态不丢失的概率,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数据存储持久性不低于承诺标准,即每月完好数据/(每月完好数据+每月丢失数据)>=99.99999%。 持久性为99.99999%意为合同期内甲方每月其应用和内容数据的不丢失概率为99.99999%,以自然月为周期,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因用户自己操作不当、不可抗力以及客观上服务商不可控因素导致的数据丢失不计入每月丢失数据中。

13.1.4数据可销毁性

在甲方要求删除其应用和内容数据时,乙方将使用软件技术对数据文件进行覆盖写,保证已删除数据不能通过软件方式恢复其原有数据;在设备弃置、转售前,乙方将采取低级格式化操作彻底删除甲方所有数据,并无法复原;硬盘报废时将消磁或物理销毁。

13.1.5数据可迁移性

乙方承诺甲方启用或弃用云服务时将配合甲方完成虚拟机镜像等类型数据的迁入和迁出。乙方承诺山东众志支持业界标准格式,如raw、qcow2格式的文件导入导出,同时并不改变用户操作系统内数据的格式。乙方在甲方迁入和迁出时提供相应的工具和技术手段,与甲方现有的数据格式保持最大的兼容性。

13.1.6 数据私密性

“山东众志”基于OpenStack技术,天然支持“租户”概念,可以实现多个层面的安全隔离。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SuperVlan、加密访问、访问控制、安全组隔离等隔离手段,以实现山东众志各租户相互之间不可互访。二层网络隔离,在”项目“中用户可以创建自己的网络,“网络“之间是二层隔离,不同网络内的虚拟机二层网络隔离。租户隔离“项目“即租户,项目管理员可以在自己的项目中创建云主机、云硬盘、网络等资源,并且由OpenStack提供租户隔离,资源之间无法互访。安全组隔离,安全组在虚拟机网卡处生效,可以过滤进出虚拟机的流量,实现三层的包过滤,提供东西向的安全规则。“山东众志”具备完整的防火墙功能,可以作用于租户网络之间,也可以作用于租户网络和外部网络之间,来提供防火墙的服务,是南北向流量的安全规则。提供外部网络服务,给每个云主机可以绑定外部网络和浮动IP地址,还可以通过“山东众志”自带的虚拟防火墙功能,绑定不同的防火墙。可以为租户或云主机指定防火墙规则。每个云主机可独立设置防火墙策略。支持状态检测、NAT、攻击防范等。

杜绝未经授权的访问,在没有用户授权下,云服务商无权查看用户数据,确保用户数据私密性。

所有用户的访问及操作均通过HTTPS加密,确保通讯过程的信息安全。运维人员使用堡垒机记录运维人员相关操作日志。

13.1.7 数据知情权

承诺用户数据存储位置和使用的知情权,乙方数据中心为泰安市云计算中心,甲方的应用、信息和内容数据全部存储在泰安市云计算中心。为保证用户数据安全性,泰安市云计算中心采用本地双活两数据副本的存储方式,无冷备份。

乙方数据中心遵守国家法律合法建设,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所有数据不会提供给任意第三方,除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审计需要。甲方所有数据不会存在国外数据中心或用于国外业务或数据分析。在特定情况下,用户的行为日志或某些邮件内容可能会用于机器数据分析,但不会对外呈现用户个人信息数据,也不会涉及用户核心机密信息。 如遭遇黑客攻击、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山东众志有权临时变更数据节点,以保证平台稳定运行,临时变更不会提前通知用户。

13.1.8 服务可审查性

乙方承诺甲方,在必要的条件下,由于合规或是安全取证调查等原因,可以提供相关的信息。乙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审查。提供的相关信息包括关键组件运行日志、运维人员操作记录等。

13.1.9 服务功能

山东众志依托泰安市云计算中心IaaS平台,通过虚拟化技术整合了传统意义上的IT 应用三大核心要素:计算、存储、网络,面向甲方提供公用化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以实现快速灵活、弹性伸缩的服务器资源、存储资源及网络资源的交付。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操作系统(免费提供开源操作系统,如Centos、Ubuntu等;收费提供windows等非开源操作系统)、云管理软件等服务。乙方更换服务的版本或功能会及时告知甲方,并通过网上通知、邮件、电话确认等方式告知甲方应做的调整。乙方提供的云主机具有自助申请和分发虚拟主机及虚拟数据中心、数据安全保障、自动故障恢复、防网络攻击等高级功能。完整的功能介绍和操作说明见用户使用手册。

13.1.10 服务可用性

以自然月为统计周期,不满一个月按月计。乙方承诺甲方服务周期内服务可用性为99.9%,即甲方每月服务可用时间应为 60*24*30*99.9%=43156.8 分钟,存在60*24*30-43156.8=43.2分钟的不可用时间(不包含割接、维修等计划维护时间)。并且云主机服务不可用的统计单元以单用户的单台云主机为实例,云主机服务不可用时间以5分钟为计算单位,即每达到5分钟算作一次不可用,计入不可用时间,不可用时间若低于5分钟则不计入不可用时间。 山东众志承诺在合同期内服务可用性不低于约定指标。相关故障响应、处理承诺指标见表1。

指标 承诺值 备注
服务可用性 99.9%
故障响应时间 10分钟 响应电话:0538-6263779
故障处理时间 8小时

表1 可用性相关指标承诺

13.1.11 服务资源调配能力

乙方承诺甲方,承诺支持用户对云计算资源的按需调配,包括CPU(每vCPU)、内存(每GB)、存储(每GB),山东众志承诺用户在200CPU, 1000GB内存,204800GB存储范围内的资源调配,确认需求后可在24小时内完成交付,超出该范围需要一定时间扩容,在确认需求后需15个工作日准备。

13.1.12 故障恢复能力

乙方承诺在山东众志部署故障监控、告警等一系列监控机制,并分别在存储、网络、虚拟机等环节采用高可用部署和快速自愈机制,保证云平台和云主机系统的故障恢复能力。同时,山东众志中内嵌数据备份机制,可事先有效帮助用户备份关键数据,并在需要时有效恢复。

13.1.13 网络接入性能

承诺为用户提供联通、电信、移动标准线路的互联网接入,山东众志默认采用共享互联网带宽,可支持到1300 Mbps IDC出口带宽,同时若用户有特殊需求,也可按Mbps提供独享线路,规模从1 Mbps到100 Mbps均可,为IDC出口带宽。 独享网络在确认需求后,可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13.1.14 服务准确性及计量方式

山东众志承诺用户将按用户实际的购买量或者使用量计费,符合双方的合约约定

云主机计费方式为包月/年计费,以服务订单为依据按月/年进行计费。对于新增的不满一个月的云主机订购,以订购当日至月末的天数进行月费用分摊,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云主机退订,以退订当日至月初的天数进行月费用分摊,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乙方支持预付费模式。

13.2 附件二:云主机详细服务订单及资费说明

项目 CPU 内存 磁盘容量 带宽 操作系统 购买时长 (月或年) 购买数量 费用 备注
规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山东众志电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